西道堂最后的“大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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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20世纪初,伴随着中华民族觉醒运动和世界伊斯兰现代主义思潮的兴起,在地处西北的洮州(今甘肃临潭)诞生了被称为东方“乌玛”的伊斯兰教群体——中国伊斯兰教西道堂。它将伊斯兰文化和中国传统文化有机结合,成功实践了先知穆罕默德所创建的“乌玛”理想(乌玛,阿拉伯语,原意为民众、民族,引申为群体、社团。公元622年9月,穆罕默德迁徙到麦地那后,从当时的实际出发,创建的一种融政治、军事、经济、文化和世俗生活为一体的穆斯林群体组织形式),在中国伊斯兰教的发展进程中开创了一条崭新的道路,成功地构建起回族穆斯林开展宗教和社会生活,实现平等互助、繁荣发展的新模式,实践了半个多世纪的“穆斯林公社”和“大家庭”生活。“大房子”便是回族穆斯林“大家庭”生活的居住建筑和“乌玛”理想在中国近代建立并付诸实践的历史见证,在中国回族传统民居形态中独树一帜,蕴涵着深厚的民族文化底蕴。

  “大房子”建筑形态

  尕路田大房子坐落于甘肃省临潭县古战乡尕路田村,北缘是被列入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西晋时期吐谷浑人筑起的军事调度指挥台——牛头城和洮州古城以西的老城墙。古战乡为临潭县西部屏障,旧时此地主要居民是汉族,1938年随著名学者顾颉刚到此考察的历史学家王树民先生,曾调查记录当地有“居民117户,均汉民”,主要是明代屯垦戍边者后裔。而此地南、西、北3面便是藏族居住区。民国5年(1916年),西道堂在古战乡建造了第一座大房子。之后,在各乡庄建造了结构类似、气势恢宏的13座大房子,尕路田大房子是幸存至今的最后一座大房子。

  尕路田大房子始建于民国32年(1943年)。大房子采用当地藏族传统“外不见木,内不见土”的风格倚山而建,坐北朝南,为四合院式的二层楼房,平面布局与藏式民居相似,但整体呈现出“回”字形结构。外部不施以其他装饰,充分利用生土材料和建筑形体上的起伏变化。整个建筑犹如一座城堡,雄浑古朴,端庄沉稳,棱角分明。大房子朝南正面居中有一座大门,呈门楼形状,上覆青瓦。大门两侧外墙上方镶嵌着两个硕大的圆窗,与大门互为衬托。大房子是当地的藏、回、汉族工匠智慧的结晶,修建历时2年,耗资5万多银元。

  进入大房子大门洞,还有一道八角形正门,此门平时不开,只有在迎接贵客或举行宗教活动时才打开,一般进大门后从东、西两个方向通过偏门进入院内。两层楼房的东、西、北3面均采用明柱出檐的形式,尤其是正面的四根长柱挺拔耸立。楼上的柱与柱之间装饰有雕花木栏杆。正房前檐下的栏杆内侧还设有一排宽面、低座的硬木长条椅,与栏杆合二为一,经济、适用、美观,线条灵动,被人称为“美人靠”,平时可供“乌玛”成员民主议事、进餐、休憩观景。

  尕路田大房子总计有大小房间54间,一、二层房间布局基本一致,即楼上、楼下正房(北屋)各5间,东、西厢房各16间,公共厨房2间,其余的杂房共计10间。正房是整个建筑群中的主体,房间高大宽阔,每间内径宽3米,进深5.15米,面积为15.45平方米;东西厢房比正房要小一些,内径宽2.67米,进深4.1米,面积约为10.95平方米。大房子院内为天井,东西宽14.3米,南北长16.3米,面积约为233平方米。整个建筑全部使用木料。木门、木窗全部采用木刻雕花,楼上、楼下各个房间内以及前檐走廊均采用木制地板,不仅隔潮防寒,而且清洁卫生。

  据当地的老人们介绍,过去,二层正房主要是西道堂教长来乡庄下榻时专用的客厅、起居间,抑或是有尊贵的宾客来访需要留宿时才打开使用。由于这些因素,这套房子成为整幢大房子中最尊贵的房间。尕路田大房子一层正房为乡庄负责人的居室。其余的小家庭一般都住在东西厢房,通常以两三间或三四间为一个独立单元,由堂屋、卧室组成,可供每一个家庭单独使用。一层还设有储物室、粮仓、净浴室等。大房子二层的两间公共厨房,分布于正房两侧较为隐蔽的地方。民国时期,大房子内的人们尚实行集体共餐的制度。据老人们回忆,平时公共厨房只用其中一间,到了举行重大宗教礼仪活动时,来宾较多,一间厨房便不敷使用,于是就启用另外一间。厨房设施——锅灶、面柜、水缸和常用炊具,一应俱全。厨房内最大的一口大铜锅,一次可以煮两头牛的肉。现在,尕路田村举行集体宗教活动时,这两个厨房依然在发挥作用,重现过去集体生活的图景。

  大房子装饰图案大多采用回族传统的阿拉伯美术文字、几何图案和植物花纹等。如正房内部的匾额和中堂用文字装饰;东西厢房采用连续的几何图案做装饰;正房前檐走廊栏杆雕刻有藤草花饰。在室内,隔板上还有蝙蝠捧寿和龙、凤主题的飞罩,呈现出多元文化交汇的样貌。这种特色还表现在大房子的装饰色彩上,既有表现了穆斯林崇尚宁静、深远的绿色和圣洁明快的白色,又有表现了汉族吉庆、热烈的红色以及深邃的蓝色、厚实的黄色。

  “大家庭”生活形态

  尕路田村是由汉、回、藏3个民族构成的一个自然村寨。历史上,各民族群体和睦相处。1958年,西道堂其他的大房子被一一拆除,而尕路田大房子在当地汉族同胞的关照下得以留存。

  伊斯兰教西道堂之所以引起世人关注,很大程度上在于其独特的“大家庭”组织形式和生活。著名新闻记者范长江考察西道堂后指出:“(西道堂)在哲学上、宗教上、社会运动上皆有值得重大注意之必要”。历史学家王树民认为:“堂内教民完全平等,放弃一切经济财产等私有观念,抱共同之信仰,营共同之生活”。从1901年西道堂创始人马启西劝导门下穆斯林合伙经商务农,13个乡庄共同经营“大家庭”算起,到1958年“大家庭”最终解体,西道堂的“大家庭”组织整整存在了57年。

  西道堂“大家庭”信仰上遵从“认主独一”、“顺主顺圣”、“遵经依训”,履行“天命五功”,组织管理上实行教长统一领导下的经理负责和分工协作机制,经济形态上表现出农、林、牧、商、副五业齐全的多元化结构,堂内设有总经理,各行各业设有分经理和负责人。他们既有商队、商铺,又有林场、牧场、农庄,还有服务于集体生活的水磨坊、榨油坊、皮革厂、砖瓦厂等作坊。道堂内财产及收入全部归集体所有,实行统一管理,统一分配。堂内穆斯林群众实行集体生活,其衣、食、住和婚、丧费用全部由道堂统一支付。

  西道堂男女婚配反对包办,主张自由。同时,西道堂教民间婚姻之事按伊斯兰教的基本原则进行。西道堂婚配过程为,首先要征得男女双方同意,父母赞许,邻里知晓,然后禀明教长。双方成婚的聘礼统一规定为银元15元,婚礼大多在冬春之交时集体举行,人员一般都是5至12对。婚礼上请阿訇按伊斯兰教仪礼,诵读《古兰经》,念“尼卡哈”(用阿拉伯语念证婚词),教长也出席证婚。新郎、新娘的婚装由道堂按统一标准量体缝制。西道堂的集体婚礼随着时代的更新而发生变化。1946年,西道堂为男女青年举行了民国时期最后一次集体婚礼;1956年举行了新中国成立后最后一次集体婚礼,服饰全部翻新。

  重视教育是西道堂的传统,尕路田大房子内的居民也不例外。民国时期,大房子内的所有孩子都一律到县城所在地旧城西道堂办的完全小学住校就读。同时,还选拔道堂内成绩优良的青年上中学和大学,故其成员大多有一定的文化知识。正因为有着这样的教育基础,现在,当年大房子居住成员的后裔中,考取大学、攻读研究生和出国留学者已超过15人。这在当地成为一个重要的文化现象,广受各族群众关注。

  从血缘上来看,大房子内的人并非是单一的血缘传承关系,但所有成员以宗教为认同的核心因素,共同体内亲如一家。基于这样的组织模式,投入大家庭生活、生产之中的成员始终能够形成“有机的团结”,日常生活往往与宗教实践相契合,所有人既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同时,相互之间的依赖性和协调性很强。“敬主、事亲、尚义、乐助”是所有成员自觉遵守的道德规范和践行的人生准则。这一价值观至今在大房子成员的后辈中得以延续。

  1958年后,随着传统“大家庭”生活形态的解体,大房子集体性特征日益减弱。但是,这并没有削弱大家对大房子及其共同体生活形态的强烈认同。现在,一旦大房子举行重大的集体活动,分散各地的大房子后裔都会赶回大房子,主动承担各项事务活动,表现出大房子人的当代集体观。

  改革开放后,在现任教长敏生光先生的引领下,全体西道堂成员继承先辈遗志,以强大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励精图治,以百倍的努力和积极向上的精神,追求两世吉庆,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赋予“乌玛”制度新的内容,并在精神层面将“乌玛”制度予以延续和超越,推动西道堂健康、可持续发展。

  作为西道堂“乌玛”制度践行的历史见证——大房子,在中国伊斯兰教史、民族文化、地域文化和建筑文化史上均有着弥足珍贵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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